各学院:
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《关于推荐遴选自治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(附件1),日前将面向全区各有关高等院校、各盟市、旗县(市、区)教育(教体)局、相关教师发展机构,遴选一批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或教学实践经验的优秀校(园)长、教研员、一线教师、退休教师等培训专家,列入“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”,对原有的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。
各学院请仔细研读关于高等学校的专家遴选条件,每个学院推荐一人,如无合适人选,名额可空缺,请于2020年6月23日17:00前,将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推荐遴选登记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企业微信王茁处,纸质版(登记表中“所在单位意见”请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)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与师资管理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0470—3103061。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遴选条件,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,报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审批。
人事处
2020年6月22日